标准详细信息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5部分:用于GB/T 20234.3的直流充电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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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18487.5-2024 | 标准状态: 现行 | 阅读打印版价格: 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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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用于GB/T 20234.3直流充电接口的电动汽车直流充电系统的通用要求、控制导引电路、充电控制过程、充电连接控制时序,以及绝缘监测装置、附加防护措施、停电保护等充电系统的其他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数字通信协议符合GB/T 27930.2的电动汽车(简称“车辆”)和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简称“非车载充电机”或“充电机”)组成的直流充电系统。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隔离式系统的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其供电网侧额定电压不超过AC 1 000 V或DC 1 500 V,车辆侧最大工作电压不超过DC 1 500 V。
注1:非限制场所的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车辆接口处推荐直流工作电压范围为200 V~1 000 V。
本文件适用于车辆供电回路为B级电压的直流充电系统。车辆供电回路为A级电压的直流充电系统参照执行。
注2:电压等级定义见GB 18384。
注3:本文件规定的直流充电系统用于电动工业车辆、电动工程机械等其他领域时,充电系统通常需要附加要求,如重新评估充电系统的短路保护、Y电容、绝缘电阻、绝缘监测装置等重要特性。
本文件适用于数字通信协议符合GB/T 27930.2的电动汽车(简称“车辆”)和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简称“非车载充电机”或“充电机”)组成的直流充电系统。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隔离式系统的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其供电网侧额定电压不超过AC 1 000 V或DC 1 500 V,车辆侧最大工作电压不超过DC 1 500 V。
注1:非限制场所的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车辆接口处推荐直流工作电压范围为200 V~1 000 V。
本文件适用于车辆供电回路为B级电压的直流充电系统。车辆供电回路为A级电压的直流充电系统参照执行。
注2:电压等级定义见GB 18384。
注3:本文件规定的直流充电系统用于电动工业车辆、电动工程机械等其他领域时,充电系统通常需要附加要求,如重新评估充电系统的短路保护、Y电容、绝缘电阻、绝缘监测装置等重要特性。
标准编号:
GB/T 18487.5-2024标准名称: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5部分:用于GB/T 20234.3的直流充电系统英文名称:
Electric vehicle conductive charging system—Part 5:DC charging system for GB/T 20234.3标准状态:
现行发布日期:
2024-12-31实施日期:
2024-12-31出版语种:
中文简体
替代以下标准:
被以下标准替代:
引用标准:
GB/T 13870.1-2022,GB/T 13870.2-2016,GB 14050,GB/T 14285,GB/T 18487.1-2023,GB/T 19596,GB/T 20234.1-2023,GB/T 20234.3,GB/T 27930.2,GB/T 29317,GB/T 43332,DL/T 584采用标准:
采标名称:
采标程度:
标准类型:
CN标准属性:
GB标准编号:
18487.5起草人:
凌和平、徐枭、李川、易立琼、邵长宏、郑天雷、刘坚坚、王芳、李津、史建勇、林全喜、赵颖、柳邵辉、巩慧蛟、刘庆荣、刘敏、宋德儒、兰海波、邱鹏、姜翠娜、孙茂建、王志恒、王凯、李骁、邱石军、程浩、王涛、程东、胡大满、方灵珊、武亨、吕国伟、孙占宇、叶旭、郭银飞、樊鹏飞、刘于祥、张海云、谢娜、冯斌、王娇娇、罗运俊、李杨、王兵、任勇、史来锋、李跃、李常珞、张弛、冯鑫磊、方煜瑛、李岩、姜点双、张翔、邵杰、张洪雷、周晓俊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蔚来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领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平高易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车和家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极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广州)有限公司、湖南京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欧澄电气有限公司、科大智能(合肥)科技有限公司、威睿电动汽车技术(宁波)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合众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菲尼克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提出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