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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苏州市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解读
;;;一、修订背景
;;;《苏州市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暂行)》(苏应急规〔2023〕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2023年4月1日施行以来即将满两年期限,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要求,需要进行修订,以鼓励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
;;;二、修订过程
;;;本次《暂行办法》修订成立了编制修订工作小组,明确了《暂行办法》的修订思路和工作方案,开展资料收集与整理,征求了社会公众和各县级市(区)应急管理局意见和建议,并召开座谈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修改后,对《暂行办法》进一步修正与完善,按照规定上报批准。
;;;三、修订内容
;;;因上级文件依据未变化,且未有对《暂行办法》主要条款的修改意见,现将第十八条内容由“本办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改为“本办法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03-12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